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合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
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
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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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提交表决的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投
票栏中填写投票数。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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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 号公司 A1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五)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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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
生、张学礼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对应的议案如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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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时同意提名陈继忠先生、吴林先
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独立董事
候选人对应的议案如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