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50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6 名,共持
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37,339,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8.5270%;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共 268 名,代表股份 12,526,2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8412%。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4,855,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18,58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065%;反对 2,07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9%;弃权 4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4,941,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18,66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171%;反对 2,029,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0%;弃权 36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4,941,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18,667,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152%;反对 2,03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8%;弃权 3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5,236,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963,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87%;反对 1,731,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1%;弃权 37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5,19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92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31%;反对 1,713,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7%;弃权 4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5,242,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968,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48%;反对 1,71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3%;弃权 3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5,257,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983,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170%;反对 1,69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11%;弃权 3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5,242,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18,968,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48%;反对 1,71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3%;弃权 3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34,944,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70,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09%;反对 2,022,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9%;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9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澍颖律师、赵国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
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