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5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9.6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04.1139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4%
实际回购金额 4,499.334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0.70元/股~22.9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
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62 元/股(含)。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24-045)、《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041,139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41,382,530 股的比例为 1.44%,回购最高价格 22.90 元/股,回购
最低价格 20.70 元/股,回购均价 22.0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44,993,341.87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
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本公告披
露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前一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董事、总经理胡顺全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
股票 31,350 股,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归属股票 31,350 股;
副总经理秦显盛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股票
董事会秘书候磊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股票
董事何昭成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股票 25,080
股,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归属股票 25,080 股;
副总经理马云生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股票
总工程师尹彭飞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股票
副总经理张长元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归属股票
董事、财务总监邵亮先生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归属股
票 18,150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于 2025 年 9 月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前述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进程中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
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
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9,950,000 100 141,382,53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041,139 1.44
股份总数 139,950,000 100 141,382,530 100
注:2025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39,950,000 股增加
至 140,620,230 股;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
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40,620,230 股增加至 141,382,530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041,139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股权激励,
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开展相关事宜。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
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上
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