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ZHONGMIN ENERGY CO.,LTD.
会
议
资
料
中闽能源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中闽能源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会议登记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关
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
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
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两天,向会议
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上临时
提出的发言要求,主持人视具体情况安排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
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
出的问题。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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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七、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将在股东代表和律师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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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政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五、会议议程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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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
络有限公司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合并汇总后再回传给公司,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休息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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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程序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
事 3 名。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郭政先生、张骏先生、
唐晖先生、吴明先生、黄慧湄女士、庄旭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况。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2021 年 9 月 2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
经理,兼任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福建省充电设施
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福建闽投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董事兼总经理。
程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
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中心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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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福建漳州闽投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闽投湄洲湾
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经理、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事业部总经理、能源投
资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期间及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中心项目经
理(外派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济师。2007 年 6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
主任、集团党委秘书,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23 年 6 月 12 日起至今
任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
部部长、党委人才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理、风控部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
项目副经理、金融资本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今任
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兼任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管理高
级主管、副总经理,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党
支部书记、总经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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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
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丽军女士、林
联青先生、许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
力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级会员、福建电机工程学
会理事、IEEE PES 可再生能源系统集成技术委员会(中国)风/光/水/储多源互
补运行及消纳分技术委员会理事。
尾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兼审委
会委员(一级法官),2016 年 3 月 22 日起至今担任执业律师,2022 年 11 月 15
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
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系主任、副主任,2022 年 7 月 20 日
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
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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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