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智洋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
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
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周四)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
合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会决
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 1-9 月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5,943,565.0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
币 120,343,476.95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313,965,123.6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公司的总股本 231,650,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3,165,037.00 元(含税),
占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42%。本次利润分
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