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董事专?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独立董事郭春然女士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出售哈森鑫质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51%股权有利
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出售股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郭春然、何萍、邱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