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4 2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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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本的比例为 0.31%,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58,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8%。广东贤丰管理人拟定的《关于持有贤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3,158,647 股股票的处置方案》已获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包进行公开拍卖,开拍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拍价单价为 3.91 元/股。
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不会
产生影响。
  一、股东破产程序前期情况概述
到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贤丰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全
资子公司)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贤丰”或“广东贤丰公司”)的
通知,广东贤丰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19 破申 210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贤丰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暨被拍卖股份已撤回拍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贤丰所持公司股份 29,220 万股进行公开拍卖并完成过户,广东贤丰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从 295,358,647 股降低至 3,158,647 股。2025 年 7 月,广东贤丰被法院
宣告破产。详情请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月 15 日、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091
号、2024-108 号、2024-114 号、2024-120 号、2024-123 号、2024-124 号、2025-020、
   二、股东本次破产程序进展情况
   前期广东贤丰破产管理人将其拟定的《关于持有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均未获通过,为推进广东贤丰公司破产进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法院裁定予以认可。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贤丰的通知,广东贤丰已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4)粤 19 破 1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经审查,管
理人拟定的《关于持有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158,647 股股票的处置方案》内
容合法,方案合理,并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认可《关于持有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158,647 股股票的处置方案》。
   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或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东贤丰持有的公司 3,158,647 股股票将通过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整体打包
进行公开拍卖,开拍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拍价单价为 3.91 元/股。
  三、处置方案的具体情况
  原广东贤丰对贤丰控股持有 26.03%的股权,股本数约为 29,500 万股,其中
发银行”)浦发银行对 28,320 万股股票的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 900 万
股股票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
产”)东方资产对 900 万股股票的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经上述两家质押权人
主张提前处置,现广东贤丰对贤丰控股仅持有 3,158,647 股股票。
  参照《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票的工作指引
(试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无限售流通股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
收盘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因此,对于广东贤丰持有贤丰股份 3,158,647 股股
票的处置参考价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进行确定。
  参照上述规定,贤丰控股在本方案提交之日即 2025 年 10 月 9 日(不含当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为 3.91 元/股,管理人拟定如下处置方案对上述
  (1)管理人拟对广东贤丰持有贤丰股份 3,158,647 股股票按整体打包方式
通过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2)确定起拍价单价为 3.91 元/股,3,158,647 股股票总价为 12,350,309.77
元,增价幅度为 0.1 元/股,公示期七天。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
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
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管理人依法中止拍
卖程序。
  (4)如果出现流拍的,下一次拍卖时可以降低起拍价,但下一次拍卖的保
留价,不得低于上一次保留价的百分之八十。流拍后,在确定流拍之日起七日内
进行下一次拍卖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股本的比例为 0.31%,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58,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8%。广东贤丰管理人拟定的《关于持有贤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3,158,647 股股票的处置方案》已获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不会产
生影响。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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