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名,会议由董事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谢保万先生、周文博先生通过通
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选举董事谢晓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选举董事谢保万先生、谢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英女士、刘振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谢晓博先生任主任
委员。
员,其中郭志宏先生任主任委员。
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振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志英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提名,聘任谢晓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徐会景女士、李明先生、谢保建先
生、谢进宝先生、张召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云红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张云红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张新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提名,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建红女士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召平先生
和谢建红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恒星路9号
张召平先生联系方式:0371-69588999(电话)
zpsy1314@126.com(邮箱)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恒星路9号
谢建红女士联系方式:0371-69588999(电话)
xrl67666@126.com (邮箱)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王丽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聘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九个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2025年1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
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2025年11
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谢晓博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2012年加入公司,先后在公司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任职,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长,并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恒星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谢晓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博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2024年因其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晓龙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麦
克马斯特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采购部,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恒星钢缆新材
料(越南)有限公司董事、巩义市恒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恒久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谢晓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
晓博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职工董事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谢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除2024年因其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
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
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保万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
毕业。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星万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谢保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兄
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谢保万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92,7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2004年9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恒豫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御宸新能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李明先生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91,2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云红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毕业,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等,现任上
海恒豫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云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云红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94,3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文博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7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采购部部长,现任公
司董事、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董事。周文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志宏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
会诉讼法学分会会员,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现任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志宏先生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志英女士,1973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
计师,现任河南宏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赵志英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振辉先生,1989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任北京观韬(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振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会景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会
计师,高级经济师。1997年加入公司,曾任主办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会景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604,9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保建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高中毕业。
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先后在销售、生产等部门就职,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谢保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谢保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5,700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02%,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进宝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毕业,电气自动化工程师。1993年至2006年10月在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晶纬分公司任电气自
动化工程师,销售部部长,2006年11月进入公司,先后在技术、生产、行政等部门就职,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及公司副董事长谢保万
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进宝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15,3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新芳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毕业,
中级管理会计师。2008年加入公司,曾任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
司财务总监。张新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新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召平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郑州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2009年加入公司,曾任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御宸新能电子
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张召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
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建红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
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上海御宸新能电子技术研
发有限公司监事。谢建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霞女士,1970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会计师。2003 年加入公司,曾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王丽霞
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9,674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0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