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发出通知。
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4 人,代表股份 944,665,611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82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10,613,623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49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3 人,代表股份 334,051,98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18.32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7 人,代表股份 334,053,088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8.32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3 人,代表股份 334,051,988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8.3266%。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06,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7545%;
反对30,142,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1908%;弃权
决权股份的0.0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393,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8220%;
反对30,142,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231%;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0.1549%。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335,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128%;
反对26,295,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836%;弃权
权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723,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1180%;
反对26,295,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6%;弃权
决权股份的0.01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363,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157%;
反对26,277,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817%;弃权
权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750,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1262%;
反对26,277,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63%;弃权
决权股份的0.00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367,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162%;
反对26,272,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811%;弃权
权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755,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1276%;
反对26,272,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47%;弃权
决权股份的0.0077%。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386,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182%;
反对26,261,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800%;弃权
权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773,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1332%;
反对26,261,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14%;弃权
决权股份的0.0053%。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382,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178%;
反对26,26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799%;弃权
权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770,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1321%;
反对26,260,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13%;弃权
决权股份的0.00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10,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2%;
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2%;弃权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8,2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6%;
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9%;弃权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45%。
议案(不表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0,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1%;
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2%;弃权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5%;
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9%;弃权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76%。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0,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1%;
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4%;
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8%;弃权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68%。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0,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1%;
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4%;
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8%;弃权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68%。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0,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1%;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4%;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弃权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0%。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95,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25%;
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2,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89%;
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弃权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09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0,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1%;
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4%;
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弃权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0%。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99,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3%;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弃权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1%。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99,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0%;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7,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3%;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弃权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1%。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94,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25%;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2,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88%;
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096%。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2,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3%;
反对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9,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0%;
反对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7%。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4,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6%;
反对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8%;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2,2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8%;
反对3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7%;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75%。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5,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6%;
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2,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9%;
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78%。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4,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6%;
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2,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8%;
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7%;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6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3,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5%;
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2%;弃权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1,2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5%;
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0%;弃权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6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78,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2%;
反对1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6%;弃权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865,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40%;
反对16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7%;弃权
决权股份的0.0063%。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9,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1%;
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7,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3%;
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4%;弃权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63%。
(不表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4,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5%;
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1,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6%;
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4%;弃权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0%。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603,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4%;
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90,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3%;
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4%;弃权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83%。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97,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28%;
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32,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5,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7%;
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4%;弃权32,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99%。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068,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903%;
反对25,128,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6600%;弃权
决权股份的0.0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455,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3373%;
反对25,128,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5222%;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0.1405%。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6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88%;
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1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853,0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1%;
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0.0497%。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377,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09%;
反对8,889,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9410%;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0.1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764,5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9201%;
反对8,889,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6611%;弃权
有表决权股份的0.4188%。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3-9、11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