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议室一
事会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东 7 人,代表股份 158,379,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026%;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41 人,代表股份 1,660,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70%。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21,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关联股东浙
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890,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82%;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12%;弃权 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张隽、龚立雯两位律师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