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
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是邬若军、黎莉、
周炫宏、孟春、蒋宏华、曾子轩)。会议由邬若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张延洪为激励对象,
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
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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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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