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 博汇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4 0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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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博
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博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按规定出示有效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
会资格。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 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
予配合。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
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签到时向
会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由会议主持人统筹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
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
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
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
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
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 会议进行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
整为静音状态。本次会议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博汇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量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其出具的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
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70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
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公告编号:2025-037)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及《博汇科技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及制定
情况如下:
                                               修订/   是否需要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    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公告编号:2025-037)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及《博汇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博汇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博汇科技重大经营
与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博汇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10月)》《博汇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博汇科技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博汇科技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汇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博汇科技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2025年10月)》《博汇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
年10月)》《博汇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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