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4 0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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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
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其中,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及2025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
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12号),交
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
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
  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025号),交
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
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联席主承销。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
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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