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5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信息”)为了进一步盘活资产,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航天信息下属子公司将以下闲置房产(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基本情况如下:
       出售方              房产位置               评估价格(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51 号
 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                                    790.74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51 号
 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                                    790.74
       合计                 ——                  1,581.48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
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经营班子根据挂牌后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
定,确定具体受让方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并办理本次挂牌转让手续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交易进展情况
牌,期间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施康生。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确定施
康生为标的资产的受让方,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与施康生分别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
同》,交易价格合计为 1,596.28 万元。
易凭证》(NO.20250758 及 NO.20250759),相关交易主体行使资产交易的行为符合交易的
程序性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施康生,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为 320826************,住所为江苏省涟水县,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康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航天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GR2025SH1001505)
  甲方(转让方):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施康生
  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51 号 1101-1106 室房产)。
  交易产权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挂牌期间共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
让方。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798.14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239.442 万元【即人民币(大
写)贰佰叁拾玖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整】,在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558.698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捌万陆仟玖佰
捌拾元整】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将上述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本次出售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等情况。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 10 日的,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扣除乙方已交纳并转为部
分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
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
  (二)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GR2025SH1001502)
  甲方(转让方):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施康生
  航天信息江苏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 51 号 1201-1206 室房产)。
  交易产权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挂牌期间共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
让方。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798.14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239.442 万元【即人民币(大
写)贰佰叁拾玖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整】,在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558.698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捌万陆仟玖佰
捌拾元整】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将上述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本次出售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等情况。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 10 日的,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扣除乙方已交纳并转为部
分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
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房产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最终交易影响情况以后续会计师审定后金额
为准。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受让方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办理后续具体事宜。过渡
期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