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38949 债券简称:23中化K1
债券代码:241598 债券简称:24中化K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
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锂电”)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卫中院”)送达的(2025)宁05破申5号
《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中卫中院已裁定受理宁夏
锂电重整申请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宁夏锂电破产重整方案的议案》。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子公
司宁夏锂电经营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已出现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的情况。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避免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破产清算等
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宁夏锂电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宁夏锂电的破产重整相关事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公
告》(公告号:临2025-060号)。
中卫中院现已裁定受理该项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
担任宁夏锂电管理人。
二、 宁夏锂电基本情况
其余股东及所持股比为:杜柯持股4.2%、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8%。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781.27万元,负债总额为
(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5 年9月 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4,062.97 万元,负债总额为
(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三、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民事裁定书》载明,宁夏锂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
条规定的情形,有权提出重整申请。中卫中院认为,综合考虑宁夏锂电的整体
价值、社会影响和中卫市的经济发展,宁夏锂电公司以其具有重整价值,通过
重整可化解当前危机,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由申请重整,符合法律规定,
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
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中卫中院裁定受理宁夏锂电
的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四、 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裁定宁夏锂电进入重整程序,宁夏锂电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工
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将积极参与配合重整工作,保证重整
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宁夏锂电的破产重整将有
利于减轻公司的经营负担,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宁夏锂电应收款项24,094.77万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458.24万元,净额20,636.53万元;公司对宁夏锂电的长
期股权投资为47,000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7,000万元,净额0万
元。结合宁夏锂电经营状况,公司历年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宁夏锂电
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号:临2025-034号)。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后,
公司无其他为宁夏锂电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宁夏锂电尚未偿还公司上
述款项。因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结果难以预估,公司尚无法
准确预计债权的可回收金额,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具体损益影响尚无法判断。
公司将根据最终破产重整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 公司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鉴于宁夏锂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是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
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重整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
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