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8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21,374,181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137,418,100.00 元(含本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6,919,642.30
元(不含增值税承销及保荐费用 15,961,926.70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公
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120,498,457.70 元。此外,在扣除各项累计
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394,999.99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023,100.0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到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 号)。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领益转债”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如下调整、变更:1、原募投项目“田
心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 47,182.05 万元调整为 16,500.00
万元;2、原募投项目“平湖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平湖基地建设及
电源管理产品扩产项目”,并变更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宝安区”;
司、东莞领睿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4、原募投项目“智
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 17,781.10 万元调整为
总额由 26,824.00 万元调整为 16,824.00 万元;6、新增募投项目“人形机器人关
键零部件及整机代工能力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 万元。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近日,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
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补流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
公司已与工商银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补流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补流专户账 金额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用途
号 号 (元)
广 东领 益 智 中国工商银行 碳 纤 维及 散 热 精密
公司 深圳福永支行 时补充流动资金
序 募集资金补流专户账 金额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用途
号 号 (元)
人 形 机器 人 关 键零
广 东领 益 智
部 件 及整 机 代 工能
力 升 级项 目 临 时补
公司
充流动资金
平 湖 基地 建 设 及电
领 益 科 技
源 管 理产 品 扩 产项
目 临 时补 充 流 动资
限公司
金
东 莞领 益 精 智 能 信息 化 平 台升
有限公司 充流动资金
合计 0.00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合称“甲方”)与工商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泰海通(以下简称“丙方”)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
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