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约占本激励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序 计划公告日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号 公司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外籍人员
小计 7.4000 2.7998% 0.0299%
二、其他外籍人员(2 人) 2.3000 0.8702% 0.0093%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超过 289 人)
合计 264.3078 100.0000% 1.0668%
二、相关说明
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致。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