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1 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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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735 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464,47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1.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6,999,995.3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 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760,555,745.34 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
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396,464.47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增值税进项税 443,814.0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
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减粘膜、OLED 制
程保护膜和柔性面板功能胶带。其中,UV 减粘膜和 OLED 制程保护膜主要用于
显示面板的制程保护,柔性面板功能胶带主要用于柔性 OLED 面板的结构组装。
该募投项目分为三期建设,拟新建 8 条生产线、搬迁 2 条生产线及 1 条实验线,
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3,500 万平方米柔性面板功能胶带、6,000 万平方米减粘膜、
  (四)项目进展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
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的第一期、第二期
工程(含 8 条生产线及 1 条试验线)已竣工投产,具备年产能为 6,000 万平方米
功能膜的生产能力。自项目投产以来,公司通过技术攻关和积极的市场拓展,部
分产品已通过重点客户的下游认证,供应到京东方、维信诺等主流产业链体系。
竞争加剧,关键原材料的国产化进程不及预期。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暂缓
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并将第三期工程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截至 2025     截至 2025
募集资金投资                  使用募集资            年 10 月 30     年 10 月 30   年 10 月 30
           投资总额
  项目                     金金额             日募集资金         日募集资金       日剩余募集
                                         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资金金额
年产 1 亿平方
米功能膜材料      42,034.00    30,000.00         20,496.56      68.32%     10,565.63
产业化项目
注: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剩余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9,503.44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活
期利息 1,062.19 万元,合计 10,565.63 万元。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的原因
   目前,募投项目的开工率及盈利水平较预期均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如下:
   (一)在该募投项目立项之初,国内面板厂商正在加快 OLED 产业链布局,
产销量快速提升,为 OLED 面板所需关键部件和核心原材料的国产化配套提供
了机会。但是,近年来受全球经济环境低迷和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影响,光电产
业链的终端需求整体承压,海外知名厂商纷纷通过下调产品售价、压缩利润空间
来抢占中国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关键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加之国内
同行企业的产能投放,导致产品价格竞争加剧、下游供需矛盾凸显,盈利水平大
幅下降。
   (二)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推动下,我国在光电显示领域的核心技术日渐
成熟,终端产品的快速迭代对上游配套材料及生产设备的性能要求不断提升。基
于此,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高端人才储备,深度挖掘新一代光电产品技术路
线的原材料配套需求,与生产设备、原材料供应商共同开展产品技术提升和设备
改造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相关产品从客户端导入、认证到规模化
量产,仍需要较长的周期。
   综上,考虑到目前该募投项目一期、二期的产能尚未饱和、OLED 产业链的
下游认证周期较长,且未来相关产品的性能需求和生产设备的设计方案,均存在
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为了确保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结
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建设
“年产 1 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10,565.63 万元(含利
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公司终止实施该募投项
目部分产线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未来,公司将积极挖掘盈利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化项目,科学、
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待研究决定投资项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
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终止建设“年产 1 亿平方
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将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
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
核查意见》之签盖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莉                赵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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