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1 17: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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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5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
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7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5 月 13 日、5 月 21 日、5 月 24 日、5 月
月 10 日、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先后实施了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和 2025 年中
期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发布的《2025 年中
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故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发布《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0.07
元/股调整为 9.90 元/股;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发布《2025 年
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将回购价格
上限由 9.90 元/股调整为 9.80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
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此外,
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
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0,003,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7900%,
最高成交价 7.38 元/股,最低成交价 6.7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人民币 69,999,963.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
量及实施期限等,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
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
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
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3,231 股,
该部分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 558,829,131 股减少至 548,825,900 股。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58,829,131   100.00    548,825,900   100.00
  股份总数    558,829,131   100.00    548,825,9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注销之前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
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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