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5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辞任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毕立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毕立林
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原定任期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毕立林先生的辞任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
辞任后,毕立林先生调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聂
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延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原定任期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到期日 (如适用)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毕立林 副 总 经 2025 年 10 2027 年 6 月 工作调整 是 投资部总 否
理、董事 月 30 日 13 日 经理
会秘书、
财务负责
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毕立林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
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
履行了应尽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毕立林先生
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毕立林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毕立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46,300
股,毕立林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聂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聂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
四、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延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简历
一、董事会秘书简历
聂胜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 年
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公司任职,先后从事助理、生产主管、业务员、生产副经理、
标签业务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标签业务常务副总经
理等职位,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43,140 股;通过上海钤
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
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4,375 股。聂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财务负责人简历
刘延安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职务,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财务负责人、党总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延安先生通过上海钤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
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2,500
股。刘延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