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angling Hydraulic Co., Ltd)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股票代码:605389
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列
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二)推举计票、监票人。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逐项审议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五)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读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
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
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主持人申请,股东提问的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
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
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进行
股东大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七、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
系。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
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自然免去吴云、刘小忠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
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股东
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
会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制度名称
上 述 制 度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股东
代表予以逐项审议。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