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1 00: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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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的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向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
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向实际控制
人余浩、战略投资者长江产业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宝德计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及经营业绩
将合并计入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185,325.25     1,283,879.46       59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0,269.76      389,660.80        288.61%
营业收入               174,301.04     1,152,169.81       561.02%
净利润                    7,041.32     20,247.31        18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58.76     15,610.85        13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9        74.33%
  本次交易完成后,宝德计算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
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将显著提升。本次
交易后,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将由 7,041.32 万元提升至 20,247.31 万元,增
幅 187.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由 6,558.76 万元提升至 15,610.85
万元,增幅 138.02%;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16 元/股提升至 0.29 元/股。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构建软硬一体化全栈产品能力和技术能力,在产品、研
发、客户等方面与标的公司实现协同,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利能力。
  二、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虽然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但是受未来宏
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为防范未来出现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相关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可能对即期回报造成摊薄
的影响,具体如下:
  (1)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
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相适
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
确、相互协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
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等。上市公司
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为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回报
能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相关承
诺。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
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余浩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有新的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动。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遵守该等要求。
本人全力促使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有新的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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