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钜泉光电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钜
泉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
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比例(%)
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
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
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智能电网双模通信 SoC 芯片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9,304.85万元,其中场
地投资14,547.07万元,设备及软件购置2,968.01万元,研发费用11,264.32万元,
预备费525.45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向该项目实施主体增
资10,000.00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51.7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
(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后续尚有部分人员工资等费用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具体剩余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终止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
如下:其一,项目建设工程外部因素发生明显变化,当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总金
额已超出初始预算规模,经多维度综合研判,该办公大楼的新建事宜暂无实际建
设必要性;其二,结合公司现阶段产品研发战略以及人力资源规划,未产生大批
量人员招聘的实际需求,尚未达到场地扩张建设的核心前提条件,短期来看,项
目原建设规划与公司当前发展实际需求已形成偏差;其三,公司现有研发团队的
专业配置与技术能力,能够充分支撑现行各类研发项目的有序推进,原计划通过
本项目完成的先进研发测试设备购置及相关产品研发等核心诉求,无需新增项目
投入即可实现。为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全面论证,最终决议终止本项目。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
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
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后,尽快实施
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需要所做
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不会对
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针对该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成 乐 毅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