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作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以
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健雄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胡健雄先生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胡健雄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波女士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周波女士具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学历背景、从业经
验等,具备独立性,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周波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认
为周波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