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1 00: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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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8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
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对江
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授信 38 亿元(不含低风险业务额
度1)。沙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提名的股东董事离任未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 条、第 6.3.19 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信后授信金额(不含低风险业务额度)超出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 18 亿元,本交易协议属于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另外,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
别规定》规定,本交易协议金额不超过苏州银行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此次交易尚不需要经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低风险业务额度指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可覆盖的额度。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彬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
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末,资产总额为 2,543.42 亿元,总负债为 1,425.80
亿元,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 1,529.76 亿元,净利润 8.67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为 2,525.89 亿元,总负债为 1,370.01 亿元,公司 2025 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 872.84 亿元,净利润 11.95 亿元。
   关联关系:沙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提名的股东董事
离任未满 1 年,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沙钢集团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沙钢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
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
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授信本行给予沙钢集团的授信金额累计为 38 亿元
(不含低风险业务额度)。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次会议,审议《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5
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
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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