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129号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的委
托,审核了后附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
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优刻得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
露》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调整“经营设备折旧年限”事项,编制了后
附的专项说明。优刻得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审核工作,并
在此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优刻得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优刻
得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鉴证报告 第1页
本审核报告仅供优刻得披露专项说明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
日常信息披露》的规定,优刻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 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将固定资产类别中经营设备折旧年限由原“2-4 年”变更为“2-5 年”
。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经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 2-4 年,残值率 5%。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经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 2-5 年,残值率 5%。
固定资产-经营设备 具体产品/机型 变更前折旧年限 变更后折旧年限
标准机型 4年 4 年(不变)
服务器 定制机型 2-4 年 2-4 年(不变)
GPU 机型 4年 5年
网络设备 4年 4 年(不变)
其他(配件类等) 4年 4 年(不变)
(二) 变更原因
近年来,AI 技术快速发展,GPU 等硬件市场需求显著增长。公司持续关注所持有的各
类相关设备在实际运行、维保支持等业务场景中的表现,在此过程中发现部分设备的现行折
旧年限与资产的实际耗用、业务价值状况已不相匹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结合固定资产性质及实际
使用状况,以及同行业其他公司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水平,对各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
行了复核评估和重新确定。公司将服务器中的 GPU 机型折旧年限由 4 年变更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