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晶
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70MWp 农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建
德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证监许可〔2021〕93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 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 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
号 元) (万元)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
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
网项目
合计 320,938.68 300,000.00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如下:
序 投资总额(万 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
号 元) 金金额(万元)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
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
网项目
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
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70MWp 农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
合计 515,953.15 303,454.2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表的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中,仅余建德项目正在
建设,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97,668.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36 万元。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3,660.80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
用 263,626.88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3.9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623.9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9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建德项目于 2023 年 5 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纳入公司可转债
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由于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需由当
地国网公司投资及建设,根据该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筹建情况,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
完工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0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目前,当地国网公司已完成送出线路工程的塔基基础浇筑与杆塔组立作
业,施工已全面转入架线阶段,预计 2025 年 12 月线路贯通并进入调试与验收阶
段。由于建德项目需在送出线路工程交付使用后方能并网投入商业运营,根据送
出线路工程的当前建设进度,并考虑后续的设备调试与验收时间,经审慎评估,
公司拟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4 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建德项目光伏场区桩基施工已完成 76%、组件安装
已完成 42%、110kV 升压站土建及一、二次电气安装已完成 41%,逆变器安装、
集电线路敷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国网公司建设送
出线路工程的进展,合理安排项目施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
(二)建德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在账情况
建德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6,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实际
已投入募集资金 4,234.83 万元。建德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账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余额(元)
号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有限公司 海虹口支行
(三)建德项目重新论证及后续投资计划
因客观原因,建德项目已接近原计划完成时间且募集资金使用比例未达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预计
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建德项目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 70MW,位于浙江省
建德市,该项目已入选 2023 年浙江省杭州市“千项万亿”重点项目。项目建成
后可节约同等发电量的火电标准煤用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
的排放,实现减碳减排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建德项目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消纳环境较好,弃光限电风险较低。公司作为
一家清洁能源服务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已在全国多个
省份建有光伏电站,具备丰富的电站投资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
大公司电站运营规模,增强规模化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符合公
司的战略规划。
建德项目已取得备案证、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必要的合规文件,光伏
组件已安装 42%,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已处于架线施工阶段,预计出现颠覆性变化
的可能性较小。
经测算,建德项目完工投运后预计未来 25 年内年均收入约 2,737.66 万元,
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综上,建德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
目的实施,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投入该项目,用于设备
采购、工程建设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调整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
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主要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对建德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
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并
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
投入商业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
整至 2026 年 4 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说明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 腾 李文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