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294,3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4.91 元/股。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294,3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对《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000 份进行注销,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
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 827,200 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0,000 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的核查意见。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 2022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0 万份股票期权;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
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 59.3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
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294,3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98 万份股票期权;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 57.3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9,9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 2024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 5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284,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9,900股。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35%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
为-67,590,125.69 元,较 2020 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
性股票 284,400 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4,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81%。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作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 年6月28 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
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5,630,568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
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
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
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
回购原因
所属的解除限售期 (元/股) (元/股) (股)
首次授予第三期 5名激励对象离职 4.91 4.91 9,900
首次授予第三期 4.91 4.91 284,400
业绩考核未达标
总计 294,300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总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
前的 365,401,826 股变更为 365,107,526 股。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5,107,526 0 365,107,52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94,300 -294,300 0
总计 365,401,826 -294,300 365,107,526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完毕。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
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
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
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
绩未达标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
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