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董事、副总裁黄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8,9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其中 448,431 股为 IPO 前取得,430,493 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公司股东、
董事、副总裁计松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其
中 218,000 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5,200 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上述
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董事、副总裁黄朝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025%。减持期间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
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2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黄朝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878,924股
持股比例 0.26%
IPO 前取得:448,431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430,493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股份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股东名称 计松涛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33,200股
持股比例 0.10%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8,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15,2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股份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黄朝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11,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1,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计松涛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3,3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3,3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煜邦电力股份,也不由煜邦电力回购该部分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煜邦电力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煜邦电力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煜邦电力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
格应做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煜邦电力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
作出之日起至煜邦电力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煜邦电力股份。
如果煜邦电力或者本人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监高不得
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前提下,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
人股份。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煜邦电力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煜
邦电力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煜邦电力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
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