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宏华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