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4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 65.80 元
/股调整为 64.90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 年 7 月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
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
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杭州宏华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9)。
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4.9 元/股。同意作
废处理 58,95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 320 名激励对象归属 820,525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 10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股份总数 179,451,3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670,799.20 元(含税)。2025 年 6 月 24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根据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股份总数 179,451,3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3,835,399.60
元(含税)。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