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大
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投”)计划自减持
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股;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63,600 股。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8,890,8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相关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大连金投在本次
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金投仍持有公司股份 34,606,800 股(均
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68%。上述股东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247,000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
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
的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大连金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