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0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过,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场会议进行表决。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
大厦 B 座四层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周五)
(八)出席对象:
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示: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周二)
(二)现场会议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
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到现
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
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
时间为准。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的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00。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
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
束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弃 反
编码
可以投票 意 权 对
非累积投票提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