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网: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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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ST 广网      编号:临 2025-022 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信访投诉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ST 广网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5]3767 号)。公司对《监管工作函》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事项一、信访投诉称,公司部分项目毛利率较低,实际可能存在亏损,缺乏商
业合理性;部分合作方成立时间短且规模较小、注册资本远低于公司与其交易金额;
部分项目未能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到双方合作信息。主要涉及合作方包括:陕西丝路
云网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诚路科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屹柠信润科技有限公司、
中陕核工业集团综合分析测试有限公司、陕西离烨紫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祥
智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乘祥科技有限公司等。
  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1)公司与前述合作方开展交易的背景、目的和主要
交易内容;(2)公司与前述合作方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权利义务安排、合同金额、
签约时间等,说明是否存在商业实质;(3)相关项目目前的执行情况、收付款进展、
收入和成本确认等,是否存在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情况,如是,说明未能及时回款
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等;(4)论证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请及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回复】
  一、陕西丝路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丝路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云网”),经营范围主要为: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等。
  丝路云网通过全面整合自身资源与陕西区域本地资源,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及
智慧城市领域积累了相关技术与行业资源,承接多项区域性重点项目。本公司下属分
公司承揽该类项目主要是基于维护客户关系,提升分公司在此类信息化项目中的业绩
数量以及服务知名度,为分公司业务开发奠定基础。2023 年度本公司下属分公司与
丝路云网签订七个项目销售合同,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购项目”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335.24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榆林分公司主要负责相
关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雷达、补光灯、终端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等设备的采买
服务,并负责现场调试并提供售后工作。该项目采用净额法核算,确认收入 29.68 万
元。
级改造物资采购项目”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305.09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榆林分公
司主要负责采购管理服务器、云储存设备主机、卡口挂杆大机箱、电警落地机箱等设
备,负责现场调试并提供售后工作。该项目采用净额法核算,确认收入 27.01 万元。
应用项目”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367.29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榆林分公司主要负责
相关视频监控设备采买服务。该项目采用净额法核算,确认收入 32.52 万元。
期”及“新能源大数据产业园信息化建设二期”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 574.29 万元,
其中:一期合同金额为 274.31 万元,二期合同金额为 299.98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
西安分公司主要负责搭建云平台运营管理系统、采购云平台管理套件、提供云平台建
设与维护、云基础架构规划与实施以及云平台存储等,并负责提供相关质保及技术支
持等。该项目采用净额法核算,未确认收入。
 硬件升级一期”及“医疗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中心基础硬件升级二期”销售合同,合
 同总金额 521.63 万元,其中:一期合同金额 243.65 万元,二期合同金额 277.98 万
 元。根据合同约定,西安分公司主要负责为医疗系统平台搭建网络技术支撑,并提供
 微模块机房、机房推车、操作台、功放、音频处理器、交换机等设备采买服务,负责
 现场调试并提供售后工作。该项目采用净额法核算,确认收入 8.81 万元。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执行完毕,项目收入成本确认及收付款情况如下表(单
 位:万元):
                  净额前确认       净额前结转          净额后       向客户        向供应商
        项目名称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收入金额      累计收款       累计付款
榆林市横山区校园公共安全服务
采购项目合同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治安监控
升级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合同
榆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
网应用项目
新能源大数据产业园信息化建设
一期
新能源大数据产业园信息化建设
二期
医疗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中心基
础硬件升级一期项目
医疗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中心基
础硬件升级二期项目
         合计        1,705.91       1,607.89    98.02    1,068.11   1,947.68
     上述项目综合毛利率为 5.75%,存在毛利率较低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为开发新业
 务奠定基础,以低价获取项目,提升分公司在此类信息化项目中的业绩数量。
     公司下属分公司承接上述项目后,与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德道云行
 (西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关采购合同。根据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分析,以“新能
 源大数据产业园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为例,销售合同中所列如云平台运营管理、云
 平台运维管理等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与采购合同约定完全一致;交货方式及时间方
 面,购销合同约定均为“收货地址按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需以书面方式通知
乙方。甲方接收产品前,产品的运输费用及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相
关内容一致;货物风险及所有权方面,购销合同约定均为“甲方确认交付完成后,货
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相关内容一致。上述其他项目均存在类似条款约定,公司下
属分公司在该类业务交易中,未实质承担货物相关风险,在交易中属于代理人角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规定,公司下属分公司采用净
额法核算,合计确认收入 98.02 万元。
  剩余款项公司正在组织力量加快清收,已要求客户尽快支付款项,必要时启动相
关法律程序。
  经工商信息查询,上述项目中公司与客户以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
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陕西诚路科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诚路科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路科兴”)及其相关方在教育领
域具有一定的行业资源,先后参与多项教育领域和政府国企项目等。公司下属分支公
司与诚路科兴开展合作可以更好地拓展教育领域业务,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项目情况如下:
衡创建项目学校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标段: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南郑县支
公司中标后与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代建单位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1,616.00 万元。2022 年 11 月,南郑县支公司与
诚路科兴签订《南郑区 2022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项目学校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 1,422.08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诚路科兴主要负责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及培训操作,并在质保期内负责指导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该项
目已经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及相关建设学校验收通过,并出具《南郑区教育资源
配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验收证明书》,项目执行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该项目确认收入 1,437.84 万元,结转成本 1,258.48 万元。
  渭南市临渭区 2022 年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1 日通过陕西
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公司按照招标信息进行投标并中标。公司中标后授权柞水县支
公司全权代理实施该项目后续的设备采购、履约、维护等相关事宜。2022 年 8 月柞
水县支公司与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签订《渭南市临渭区 2022 年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388.23 万元。2022 年 11 月,柞水县支公司与诚路
科兴签订《渭南市临渭区 2022 年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质保期内负责指导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该项目已经渭南市临渭区第六幼
儿园验收通过,并出具《设备配置终验验收书》,项目执行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该项目确认收入 343.57 万元,确认成本 305.08 万元。
  三原县文峰小学设施设备添置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1 日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公开
招标,长安直属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信息进行投标并中标。后长安直属公司与三原县文
峰小学签订《三原县文峰小学设施设备添置项目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458.50 万元。
字校园建设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为 247.72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诚路科兴主要负责
采购智慧黑板、视频处理器等相关教学设备,并负责相关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培
训等工作。该项目已经三原县文峰小学验收通过,并出具《最终验收单》,项目执行
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项目确认收入 407.64 万元,确认成本 381.82
万元(其中与诚路科兴发生采购成本 219.22 万元)。
  铜川市新区梅乐园学校“关于货物类项目合同包 1(仪器设备采购)”于 2022 年
中标。2022 年 8 月长安直属公司与铜川市新区梅乐园学校签订《铜川市新区梅乐园
学校关于货物类项目的采购 第 1 包:仪器设备采购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205.80
万元。2022 年 9 月,长安直属公司与诚路科兴签订《铜川市新区梅乐园学校关于货
物类项目的采购 包 1 合同书》,合同金额为 193.45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诚路科兴
主要负责采购酒精灯、激光笔、阿基米德原理实验器、液体内部压强试验器等教育教
学设备,并负责相关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培训等工作。该项目已经铜川市新区梅
乐园学校验收通过,并出具《验收报告单》,项目执行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该项目确认收入 182.13 万元,确认成本 171.20 万元。
保障条件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 9 包(体育器材、智慧心理发展中心)”投标并中
标。2023 年 5 月,高陵支公司与大荔县教育局签订《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
保障条件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 171.30 万元。高陵支公司在承接
该项目后,设备采购部分确定诚路科兴为中标供应商。高陵支公司与诚路科兴签订
《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
为 147.11 万元。按照合同中约定,诚路科兴主要负责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操
作,并在质保期内负责指导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该项目已经大荔县教育
局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单》,项目执行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该项目确认收入 151.98 万元,确认成本 135.47 万元(其中与诚路科兴发生采购成本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经客户验收通过,诚路科兴作为项目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
相关设备和安装服务,未出现违约或履约质量等问题。各项目收入成本确认及收付款
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向客户        向供应商
          项目名称
                        确认金额       结转金额       累计收款       累计付款
南郑区 2022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项
目学校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渭南市临渭区 2022 年新建幼儿园设施设
备采购项目
三原县文峰小学设施设备添置项目           407.64     381.82     320.80     409.44
铜川市新区梅乐园学校关于货物类项目         182.13     171.20     50.00      183.78
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
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合计        2,523.16   2,252.05   1,648.60   2,494.40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累计付款 2,494.40 万元,其中涉及诚路科兴 2,315.80 万元,
涉及其他供应商 178.60 万元。除上述项目外,2022 年公司向诚路科兴支付零星代维
费用等 12.17 万元,考虑该项款项后,公司 2022 年至 2023 年累计向诚路科兴支付款
项 2,327.97 万元。
   公司向诚路科兴支付款项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              公司付款情况
                              金额
南郑区 2022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项目学校
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渭南市临渭区 2022 年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
三原县文峰小学设施设备添置项目                 247.72     235.33          -    235.33
铜川市新区梅乐园学校关于货物类项目               193.45     183.78          -    183.78
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提升工程
设备采购项目
零星代维费用                           12.17      12.17          -     12.17
             合计               2,367.27   1,782.26     545.71   2,327.97
     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
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临 2025-015 号),本次核查过程中发现已披露的诚路科兴相
关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临 2025-015 号公告”中披露“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提
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等”与诚路科兴相关金额为 130.18 万元,该金额为不含税成本
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为 147.11 万元;
     (2)
       “临 2025-015 号公告”中披露“南郑区 2022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项目”
与诚路科兴相关金额为 1,412.00 万元,该金额统计有误。截至 2023 年期末该项目实
际支付金额为 1,422.08 万元,与采购合同金额一致,累计结转成本金额为 1,258.48
万元;
     (3)“临 2025-015 号公告”中披露“2023 年公司商品销售业务前十大供应商情
况”中“陕西诚路科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付款金额为 916.70 万元”,该金额统计口径
有误。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向诚路科兴支付款项为 545.71 万元。
     因此,
       “临 2025-015 号公告”中披露的与诚路科兴相关金额,部分为成本金额,
如“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 130.18 万元
为不含税成本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为 147.11 万元;部分统计金额包含单独披露项目
金额,如“2023 年公司商品销售业务前十大供应商情况”披露付款金额为 916.70 万
元,包含了上述“大荔县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支
付的 147.11 万元等,统计时不应考虑该笔金额,即 1,412.00 万元与 916.00 万元的
合计 2,328 万元,与上表所列金额 2,327.97 万元一致。但因填写数据差异,导致分
项明细披露有误。公司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财务数据信息核对校验,
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剩余款项公司正在组织力量加快清收,已要求客户尽快支付款项,必要时启动相
关法律程序。
   综上,公司通过投标方式获取上述项目;公司在与诚路科兴签订合同时,因学校
建设项目时间较为紧迫,为高质量完成项目交付,公司预付账款给诚路科兴加快服务
进度,符合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条款约定,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
   经工商信息查询,上述项目中公司与客户以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
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青岛屹柠信润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屹柠信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屹柠”),经营范围主要为: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
处理服务;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等。
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 440.30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青岛屹柠主要负责提供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开发运维。西安分公司承接该项目后向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明易达”)进行采购,该项目确认收入 415.38 万元,结转成本
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 436.10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青岛屹柠主要负责提供
物业后勤管理系统的开发运维。西安分公司承接该项目后向北京明易达进行采购。该
项目确认收入 411.41 万元,结转成本 399.0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未收到客户青岛屹柠回款,公司未向供应商北
京明易达付款,应收账款余额为 876.4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10.34 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为 666.06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为 850.00 万元。
   经工商信息查询,上述项目中公司与客户以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
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青岛屹柠因资金周转困难,上述项目后续未能实施完成,故不应确认收
入及结转相关成本,导致 2022 年度多确认收入 826.79 万元,多结转成本 801.89 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0.28%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0.38% ;多确认项目毛利
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0.14%;2023 年因该事项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4.86 万
元 , 占 当 期归 母 净利润 的 比例 为 0.10% ; 2024 年因 该 事项 多计 提信 用 减值 损 失
   鉴于上述项目涉及金额对各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未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重
大影响,不属于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
   因公司实际未支付相关款项,未产生实际资金损失,公司将与客户青岛屹柠和供
应商北京明易达进行协商沟通,尽快签订项目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将吸取教训,进
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中陕核工业集团综合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中陕核工业集团综合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陕核”),经营范围主要
为: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玻璃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生态环境监
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
仪器仪表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等。
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对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陕核中标无人机标段项目。基
于无人机技术服务以及广电 5G 物联网卡数据服务,中陕核与公司下属西安分公司进
行商务谈判,将该业务委托西安分公司进行采购,双方签订《无人机 5G 技术服务合
同》,合同总金额 970.00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西安分公司负责无人机采购以及提供
配套互联网 5G 卡业务及服务。项目净额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818.23 万元,结转成本
新业务奠定基础,以低价获取项目,提升分公司在此类技术服务项目中的业绩数量。
   西安分公司承接上述项目后,与西安祥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关采购合同。
根据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分析,判断上下游合同内容及条款高度一致,且相关产品直
接由供应商运送至中陕核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承担相应的风险;
中陕核签收货物时,供应商和西安分公司同时完成交货义务,西安分公司未实质承担
货物相关风险,在商品销售过程中,西安分公司属于代理人角色,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规定,西安分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确认收入
   经工商信息查询,该项目中公司与客户以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客
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陕西离烨紫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离烨紫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离烨紫华”),经营范围主要为: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
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离烨紫华及其相关方在智能化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公司下属分公司与其开
展合作可以更好地拓展该领域业务,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2023 年 11 月,本公
司下属咸阳分公司中标三原县公安局平安三原“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包 2,包括:设
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咸阳分公司负责采购并建设三原所辖 141 个行政村共计 15 个派
出所,总计新建 1559 处前端监控点位。咸阳分公司承接该项目后有多家供应商参与
项目实施,离烨紫华为其中之一。离烨紫华承诺参与该项目后项目设备采购由其先行
垫资。公司后通过询价并结合质量、服务及评标小组考察最终确定离烨紫华等供应商。
公司与离烨紫华签订《平安三原“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 3,049.90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离烨紫华主要负责网络传输建设、应用支撑建设、计算资源池
建设、存储资源池建设、交通视频融合平台建设、运维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相关
设备的采购等。该项目经三原县公安局项目进度确认,已完成项目施工总进度的 80%,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应确认收入 6,621.56 万元,结转成本 5,241.21 万元。
截至目前,因客户资金紧张,该项目回款金额为 150.00 万元,公司尚未向供应商支
付款项,公司正在积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后续验收工作,并加快款项催收及剩余款
项结算。
   经工商信息查询,该项目中公司与客户以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客
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西安祥智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乘祥科技有限公司等
        西安祥智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智达网络”),经营范围主要为:计
   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动车及配件、汽
   车及配件、家装建材的批发、零售等。西安乘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乘祥科
   技”),经营范围主要为: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家用电器、通信设备、通讯器材、
   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网络设备、智能设备、智能家居的批发零售及维修服务等。陕
   西汇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达网络”),经营范围主要为:通讯设备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等。三家公司中祥智达网络和乘
   祥科技存在明确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均为朱纯沐,同时朱纯沐为金马传媒与汇通达
   网络之间业务介绍人。
        陕西广电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马传媒”)是本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2020 年、2021 年金马传媒与祥智达网络、乘祥科技、汇通达网络开展手机代
   理销售业务并签订相关框架协议和销售合同,订单金额共计 10,825.66 万元。
        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金马传媒根据与下游客户确定的采购需求,向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
   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进行询价,由金马传媒自主选定供货单位后,与下游客
   户签订采购合同,并收取合同金额 5%的定金。
        (2)收到定金后,金马传媒在供应商采购系统中下单,并支付全款。供应商确
   认收款后,将货物发至金马传媒合作的物流仓库。
        (3)金马传媒核实货物入库后,通知下游客户提货。供应商在发货后 1 个月内
   向金马传媒开具发票。
        (4)客户在收到货物后一个月内,向金马传媒支付尾款,金马传媒在确认收齐
   客户尾款及收到上游发票后,为下游客户开具发票。
        金马传媒与上述三家公司交易额、回款额、收入确认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单
   位:万元):
单位名称
        交易额        回款额        交易额        回款额          星回款     确认金额      年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祥智达网络   5,643.20   5,643.20   2,062.58   582.77           -     41.84    1,479.81   1,479.81
乘祥科技           -          -   1,556.20   692.99        5.56      6.87      857.65     857.65
汇通达网络          -          -   1,563.68            -       -      6.98    1,563.68   1,563.68
单位名称
       交易额        回款额        交易额        回款额        星回款     确认金额      年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合计    5,643.20   5,643.20   5,182.46   1,275.76    5.56     55.69    3,901.14   3,901.14
       根据上述业务流程以及购销协议约定,金马传媒开展手机代理销售业务,毛利率
  较低,购销订单中手机在产品种类、品牌型号、货物数量上一致,运输风险等由供应
  商和客户承担,金马传媒未实质承担货物相关风险,公司属于代理人角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规定,金马传媒采用净额法核算,合计
  确认收入 55.69 万元。
       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多因素影响,此三家公司未能支付相关货款,金马传媒后期
  未再与此三家公司开展任何业务,主要集中力量催收回款。2022 年乘祥科技实际控
  制人就祥智达网络、汇通达网络相关债务向金马传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向金马传
  媒出具《承诺书》及《2023 年还款计划及后期规划》。金马传媒依据对还款计划列明
  的相关资产、法人单位的调查结果,按照债权余额的 75%单项计提减值准备。2023 年
  因实际还款情况未及预期,金马传媒基于谨慎性考虑,对上述款项剩余 25%的余额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4 年期末,应收账款原值为 3,901.14 万元,已全额计提减
  值准备。
       金马传媒同步开展相关法律追偿工作,于 2023 年 11 月就上述合同纠纷向西安市
  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截至目前,对祥智达网
  络、乘祥科技相关案件已取得胜诉,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汇通达网络相关案件尚
  在审理过程中。
  线。为控制资金周转风险,公司已经对毛利率较低、回款周期长、无资金保障的业务
  主动进行压降控制,上述信息化集成类项目较前期大幅缩减,从而降低经营风险,促
  进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事项二、关联方披露是否完整。信访投诉称,公司董事长韩普曾任西安元元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元科技)法定代表人,但公司未将其披露为关联
  方。
       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公司是否与元元科技存在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如是,
  请分年列示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公司是否已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公司回复】
  经查,西安元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元元科技”)2002 年 7 月成立,韩普
任法定代表人,持有 80%股权;2003 年 11 月转让全部股权,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韩普于 2010 年 3 月进入公司工作,2011 年 12 月起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
公司与元元科技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从未发生交易事项,不存在信息披
露问题。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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