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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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1227)
   二?二五年十一月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兰州银
行大厦 7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建平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四、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
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
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本行聘请的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行
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根据本行《章程》规定,主要股东在本行借款逾期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
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或代理人,
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
决。
     四、股东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行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
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
果并予以公告。
  五、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
东代表和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审议结束后,
将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
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
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
进行点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普通决议议案和特
别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本次会议向每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表决
票一份,请在对应栏划“√”,即同意的在同意的下边划“√”;
反对的在反对的下边划“√”;弃权的在弃权的下边划“√”。只
能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下边选一项划“√”,不得同时
选两项或两项以上。填写完成后请务必在表决票结尾处签名。
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弃权”。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及接送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目          录
议案材料
      议案一:关于修订《兰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最新监管规定以及监事会改革要求,结合本行公
司治理实践,本行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 13 个章节、280 项条款,
总条款较修订前减少 24 条。内容方面,主要删除了监事和
监事会章节及相关表述,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次修订共新增 21 项条款,新增
内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的规定,解
任董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规
定,减少注册资本相关规定”等;删除 43 项条款,删除内容
主要是“监事和监事会相关章节及相关表述”;修订 134 项条
款,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股权
质押,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委托参会及委托投票所载内容,
股东会审议事项,独立董事的选举、职权”等。具体修改内
容详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核准,修订条
款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
长,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有关政
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对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文
字、章节、条款等)以及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
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核准、
备案及登记等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最新监管规
定以及监事会改革要求,结合本行公司治理实践以及《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行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简称《股东会
议事规则》),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共 8 个章节、70 项条款,
总条款较修订前减少 1 条。内容方面,有 26 项条款仅将“股
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有 11 项条款主要删除和调整
了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表述、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能;有 8 项条款为与《公司章程》同步修订;有 17 项条款
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
详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
表。
     本次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
会审议,自本行《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
监管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
长,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有关政
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及《公
司章程》的调整和修改情况等对本次《股东会议事规则》修
订的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章节、条款
等)。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最新监管规
定以及监事会改革要求,结合本行公司治理实践以及《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行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共 9 个章节、52 项条款,
总条款保持不变。内容方面,有 11 项条款仅将“股东大会”
表述调整为“股东会”或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表述;有 3 项
条款为对文字表述、标点符号进行优化;有 12 项条款为根
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
本行实际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
会审议,自本行《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
监管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
长,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有关政
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及《公
司章程》的调整和修改情况等对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
订的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章节、条款
等)。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
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规定,结
合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实际情况,现
就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事宜汇报如下:
  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
职权;监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
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文件相应废止;
现任监事不再担任本行监事。
  上述调整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及《关于修订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且本行收到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对修订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核准批复后生效。在此之前,本行监事会继续履
行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责。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关于拟收购庆城县金城
      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金融机构改革政策,根据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及甘肃监管局关于甘肃省内村镇银行改革相
关工作安排,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
收购庆城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城村镇
银行”),并设立支行(以下简称“本次收购”),进而承接村
镇银行全部权利与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收购村镇银行基本情况
  庆城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金 7,000 万元,
由兰州银行发起设立,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出资,本行持有
该行股份数量 3,050 万股。目前,庆城村镇银行设有营业部、
南街支行、北街支行和白马支行,共有员工 61 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庆城村镇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140,772 万元。
  二、本次收购实施方案
  本次收购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本行将依
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收购其他
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许可程序,收购庆城村
镇银行并新设分支机构。本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他股东持
有的庆城村镇银行股份,收购价格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收购完成后,
本行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承接庆城村镇银行
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庆城村镇银行解散且法人资格注销。
  三、对本行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本行的经营状
况影响较小,不会对本行的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授权安排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本行经营
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框架和原则下,对本次本行
收购庆城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的相关事宜进行决定、组织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购方案的制订、确认、调整、修订等;
  (二)与庆城村镇银行对接及配合收购安排;
  (三)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协商、决定、请示、报告等;
  (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的签署、确认
及修改;
  (五)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庆城
村镇银行收购设立事宜结束时止。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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