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 新华锦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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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的相关
内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张航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孟昭洁、董盛、刘树艳、臧昕、邢聪明、邵丹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了解到公司在 2025 年三季报中提到的特别提醒事项,建议公司尽快作
深入核查。针对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请敦促关联方尽快清偿资金,
同时务必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避免资金占用再次发生。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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