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
项的议案》,对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相关事宜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莲花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
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59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59名激励对象
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莲花健
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对行权条件/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行权条件/解除限售已经成就。综上,我们同
意满足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80.7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同意对满足公司
售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8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除
限售,并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解除限售手续。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 2024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离职,其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0%;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
行权的 44.2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25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9 元/股,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2 元/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已履
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4.25 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