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盛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 号),凯盛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995,167.61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 计划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金金额
金额
超薄柔性玻璃(UTG)二
期项目
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
产基地项目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
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经营过
程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 40,000.00 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
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额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经营过
程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现金管理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产品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无法准确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种,严格履行审议审核程序。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督。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
规模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0,000 万元
(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陶 葛伟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