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报告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引言
本报告编制依据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本行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建立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治理架构,制定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批准并由高级管理层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全面提升信息披露标准化和流
程化管理水平,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可靠。
本报告已经高级管理层审核,并于2025年10月30日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和风险加权资产概览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在
批准本集团扩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范围。根据监管规定,本集团信用风险在已核准范
围内延续使用内部评级法计量资本要求,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
险采用标准法计量资本要求;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资本要求。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
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以及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截至2025年9
月30日,本集团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指标概览如下。
表 1 (KM1):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外)
可用资本(数额)
风险加权资产(数额)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应
用资本底线前)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前)
一级资本充足率(%)
(应用资本底线前)
资本充足率(%)(应
用资本底线前)
其他各级资本要求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或
加资本要求(%)
其他各级资本要求
(%)(8+9+10)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外)
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后的
可用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
杠杆率
流动性覆盖率 4
净稳定资金比例
杆率”章节。
计算的杠杆率。详细信息见“4.杠杆率”章节。
计算的杠杆率。详细信息见“4.杠杆率”章节。
险”章节。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总损失吸收能力(简称“TLAC”)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表 2 (KM2):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处置集团的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要求
a b c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要求。
表 3 (OV1):风险加权资产概况
a b c
风险加权资产 最低资本要求
(人民币百万元)
信用风险(不包括交易对手信用风
产管理产品和银行账簿资产证券化)
其中:证券、商品、外汇交易清
算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暴露
其中:适用 1250%风险权重 70,614 58,406 5,649
其中:基于监管上限的调整 (60,236) (49,680) (4,819)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
自2015年起,本集团在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网页链
接:https://www2.ccb.com/chn/home/investor/annual_report/nbzl/index.shtml)。2024年起,
按照监管要求,在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中披露该指标。(网页链接:http:/
/www1.ccb.com/chn/home/investor/news/jgzb/index.shtml)。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杠杆率
于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杠杆率为7.64%,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本集团杠杆率计量使用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的差
异。
表 4 (LR1):杠杆率监管项目与相关会计项目的差异
a
(人民币百万元)
余额可临时豁免计入表内资产的部分。
下表列示本集团杠杆率计量项目构成以及实际杠杆率、最低杠杆率要求和附加杠杆率
要求等相关信息。
表 5 (LR2):杠杆率
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表内资产余额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工具和证券融
资交易除外)
衍生工具资产余额
各类衍生工具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
金,考虑双边净额结算协议的影响)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
交易形成的衍生工具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
余额
表外项目余额
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杠杆率
各类平均值的披露
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计算的杠杆率。
计算的杠杆率。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流动性风险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为合格优质流
动性资产除以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本集团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压力条
件下可动用的存放央行超额准备金、以及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一级和
二级资产定义的债券。2025年第三季度,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日均值为132.40%,满足监
管要求。与2025年第二季度相比,上升10.34个百分点,主要是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增加
所致。
下表列示本集团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构成以及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情况。
表 6 (LIQ1):流动性覆盖率
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现金流出
其中:与衍生工具及其他抵(质)押品要求
相关的现金流出
其中:与抵(质)押债务工具融资流失相关
的现金流出
现金流入
调整后数值
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报表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