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6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
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董事成国伟,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
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晚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上海和香港两
地同时挂网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文字表述的议案》。
     同意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东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和风
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中
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飞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飞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高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决定将选举高飞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具体授权
董事长发布股东会会议通知。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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