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本次公司应注销股份共计12,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至406,183,234元。
(以上变更前股本数据为截至本公告日的股份总数情况,因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
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
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和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
方式如下:
间为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
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