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延期至2026
年2月11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6
年2月11日。
?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12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0元/股(含)。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
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及2024年12月23日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次回购股份682,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97%,最高成交价
为4.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5元/股,成交金额为3,047,2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同时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
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6,81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5%,最高成交
价为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9元/股,成交金额为114,968,345.36元(不含
交易费用)。
三、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范建刚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即2025
年3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范建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将其
届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32%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879,110股股份,对
应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7.32%)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
东权益转让给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双方届时配合签署相关股份转让
协议,具体范建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各自的转让股份数量、转让价格以及其他协议
条款,以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且第二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第二
次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
目前双方正在商议第二次协议转让事项,为避免股份回购引起的股价波动对
交易价格造成影响,故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待第二次股权转让协议披露后,
公司继续履行股份回购。
四、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延
期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
月,延期至2026年2月11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6 年2月11日。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