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目 录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
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
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
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
其中合伙人 175 人,
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
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
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 9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
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合计为 29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2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较上一期增加 5 万元。审计收
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大信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相
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