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4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第一期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注销其持有的共计1.80万份股票期权。另
外,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尚有19.50万份未在本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且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9月30日结束,故公司将注销
共计21.3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
董事会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次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48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