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5-048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拟延期实施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60.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 对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XYZH/2018CDA1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2,217.09 万元,其中暂时用于
理财的募集资金为 6,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实际取得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后,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项目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10,998 56,96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投资规划,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发
表了认可意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预定达到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条件的时间
阿里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 5A 景区前
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
合计 63,715.11 61,742.39 -
注:各项目拟投资金额含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
户所产生的利息收益。
(二)2023 年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受
目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前期建设投入情况,经审慎研究,公
司决定延长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两个募投项
目的实施期限,其他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变,详见公司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3-001 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阿里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 5A 景区前
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
(三)2024 年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因所在地区涉及国家重大项
目建设、地方统筹区域性建设规划等因素,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预计时间达到
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详见公司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4-042 号)。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阿里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 5A 景区前
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
(四)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各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阿里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 5A 景区前
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
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及苯日神山景区扩
建项目(终止)
合计 61,887.22 33,455.06 54.06%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受国道 G318 提质改造封闭施工等区域性项目建设影响,2025 年,鲁朗花
海牧场景区暂无法正常开展游客接待和规划建设,致使该募投项目无法按预期
正常投入,基于项目投资预期和风险控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鲁朗花海牧
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期限由 2025 年 10 月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在此期间,
公司将及时了解区域性重大项目进度,识别景区改造提升、运营发展机会,优
化募投项目方案并有序实施。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合理性
《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纲要》中,西藏林芝地区定位于建成全国知名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和养生
基地。《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旅游发
展厅(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行
动方案》等指导性规划、方案,为自治区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面指引。
公司所属核心旅游景区资源位于林芝和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历史文化极
其丰富,作为区域性旅游行业头部企业,公司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旅
游行业发展的指引和要求,并结合区域性重大项目实施规划,在遵循行业发展
规律、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明确投资方向,坚定在藏投资计划。此次延长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综合考虑收益预期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作出的审慎
决定,延期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落地实施,在增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优
势的同时,也将通过吸收就业、产业帮扶、政企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服务于乡
村振兴事业,为边境地区旅游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属于对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
内容、实施主体等均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实施期限,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合
理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在资金更为合理、充裕的前提下实现完成目标建设,是
公司根据经营环境、市场环境变化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期限。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
等均保持不变。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决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上述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
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目前必要的审议
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