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独立董事李
宗义、洪艳蓉、李成言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董事三人,实到董事三人。
符合《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