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A 股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H 股代码:0185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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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
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
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
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
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
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
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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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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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
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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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宣读并逐项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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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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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
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亦相应修订《北
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45)。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
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
续。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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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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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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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起实施,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为符合监管规则要求并与《公司章程》修
订相符,建议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
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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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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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可
以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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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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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1,531,404.47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 225,577,861.93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 383,568,500 股,扣除 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 1,376,851 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份数量为 382,191,64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260,246.29 元(含税)。本次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90%。公司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现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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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
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亦相应修订《北
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45)。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
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
续。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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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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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
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亦相应修订《北
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45)。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
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
续。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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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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