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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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杭州奥泰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拟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
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 54 名激励对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81,100 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
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
议案》;
  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8,000 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 年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
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
解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职权。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在相关议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
消监事会等相关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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