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时代大厦 219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非执行董事 4 人,实
到独立非执行董事 4 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兆丰先生
召集并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会议各位独立董事经过谨慎查询及讨论,通过决议
如下:
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 年-2028 年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并预计 2026-2028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中国中车集
团有限公司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
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会议同意委任建泉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
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兆丰、李开国、钟宁桦、冯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