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15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张辉阳、张辉、杨建兴、柳吉弟、
洪艳蓉、李成言、李宗义七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孟丽、李源二人现场参加,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
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
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25 年三季度
度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
情况。上述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
事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
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董事
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三季度的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2025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